四川省教育厅
川教函〔2010〕358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
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四川教育学院、四川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5号)和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上报有关信息的通知》(教师司[2010]15号)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于2010年7月28日——8月6日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组织与管理
为了确保“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安全顺利进行,省教育厅为此专门成立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远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绍勇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曹芳贵 省教育厅师范处调研员、继教办副主任
成 员:宋强刚 四川教育学院正院级调研员
钟仕伦 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陈国英 四川教育学院继教办主任
李志全 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院长
省项目办公室设在四川教育学院,项目办公室主任:陈国英 (028-66772019 13308002788)
网络管理联系人:陈凌平(028—66819432)
班主任总协调联系人:徐鹏鹏、谢爽 (028-66772288)
学科指导教师总协调联系人:李清树 028-66775224
省各学科指导教师:思想政治—黄秀芹,语文--李德树,数学--李滨,英语--赖蓉莎,物理—帅晓红,化学—万莉,生物—徐作英,历史--张雪梅、地理---高家宁,音乐---张进,美术---韩安荣,体育与健康--王现强,信息技术---周雄骏。
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师范处监控管理,省项目办统筹,四川教育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具体实施。请各市、州教育局建立相应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紧密配合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对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开展全员远程培训,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新课程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定位和教学要求,了解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情况,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促进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三、培训内容与对象
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门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8门学科由四川教育学院具体实施;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信息技术5门学科由四川师范大学具体实施。
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课程方案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主要内容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培训;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评价方法指导;如何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如何推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
培训对象:普通高中学校高中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师;各市、州、县(市、区)教研员。
高等师范院校可自行组织教师收看相关视频讲座并复制用于培训学生。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各学科培训时间安排(5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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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
集中培训
时间 |
自主学习时间 |
集中答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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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政治、生物地理、音乐 |
7月28、29日 |
7月30、31日,8月1日 |
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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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物理、历史信息技术 |
7月30、31日 |
7月28、29日,8月2日 |
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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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化学、体育美术 |
8月1、2日 |
7月29、30日,8月3日 |
8月3日 |
(二)集中培训地点:各普通高中学校听课教室。
五、培训的组织方式与学习方式
(一)组织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普通高中学校和虚拟班级相结合的组织方式,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期间,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组织参训教师集中到指定的听课教室参加培训学习。自主学习期间,集中还是分散进行由各学校自行决定。
(二)学习方式
2010年7月28日——8月6日期间,网络平台将全天24小时开放。集中培训期间,各普通高中学校播放DVD光盘(要发送)或通过在线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和网上交流互动。自主学习期间,学员个人可在任意时间上网,学习拓展性课程资源和相关学习资料,参与网上案例研讨和专题讨论,提出问题或咨询,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作业。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学习请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teacher.com.cn),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请登陆新思考网(www.cersp.com),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请登陆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
www.edu12.com.cn)。
六、培训流程
(一)学员学习
7月 28日至8月6日,集中培训期间,各普通高中学校听课教室系统管理员登陆对应学科网站或播放对应学科DVD光盘,供全体学员培训学习。自主学习期间,所有学员登陆对应网站收看和学习视频课程,参加互动讨论并完成作业。
(二)研讨与交流
根据每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省指导教师、各班辅导教师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和点评,对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归纳并向国家学科专家反馈。
(三)作业点评
省级指导老师和各班辅导教师负责督促本学科、本班学员按时完成作业,对作业进行审阅。国家学科专家按照一定比例批改和点评作业,遴选优秀作业供学员交流学习。
(四)学习简报
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归纳学习研讨和作业中学员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通报学习动态,概括学习体会与经验,推荐优秀文章,生成班级简报。省学科指导教师、国家学科专家负责编辑学科课程简报,解答辅导老师及学员焦点问题。推荐优秀文章和作业,对学员的学习进行引领和指导。班级简报和学科简报要及时发送到省项目办。
(五)专家辅导答疑
国家学科专家和省各学科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在线辅导答疑。除了利用课程简报和每日跟进指导及时答疑外,每个学科要在总结学员学习情况的基础上,对于本学科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组织集中在线研讨予以解答或提出建议。
(六)考核总结
学员应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各培训平台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学员在线学习、在线研讨交流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自动记录,为学员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提供数据。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审核学员的培训成绩。
七、培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做好培训的宣传和动员工作,重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的工作,加强培训质量监控保障,做好技术保障,保证培训的顺利实施。
(二)培训过程中,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省项目办将组织人员到市、州巡视检查,收集教师学习意见,检查各市、州培训组织实施落实及学员参训情况。各市、州要组织人员到学校巡视督查。
(三)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组织参训教师集中到听课教室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集中培训学习,培训期间每位教师必须完成一次作业,自主学习及互动交流由各高中学校自行安排。
(五)颁发证书。按要求完成省远程视频培训和国家网络在线培训,及时提交作业,通过考核合格的教师,由省教育厅颁发印有“教育部监制”字样的培训结业证书。
八、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实行分级负责。省级配套组织管理及培训教学与技术服务经费。各市、州应落实相应经费支持,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费用。
九、培训前期工作
(一)管理者培训
对市、州教育局师范(人事)科长(邀请分管局长参加)进行培训,全面动员和布署“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工作,启动我省将于7月5日—27日开始的2010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中一年级各学科教师远程视频培训工作。(通知另发)
(二)网络和系统管理员、辅导教师、班主任培训(通知另发)
(三)发送各学科DVD光盘
7月15日前,由省项目办将各学科课程DVD光盘发放到各市、州教育局,各市、州要确保在7月25日前,将DVD光盘发放到各个培训点。
(四)平台注册报名工作
7月5日,省项目办负责将各类上网帐号分配到各市、州教育局,各市、州7月8日下发到各培训点及所有教师,7月10日前完成辅导教师、班主任、系统管理员的注册报名工作,7月20日前完成学员注册报名工作;7月22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五)“国培计划”远程网络在线培训的网络管理员(含学校系统管理员)、辅导教师、班主任就是各市、州已上报担任2010年我省普通高中教师远程视频培训工作的全体网络管理员(含学校系统管理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国培计划 普通高中 课改 培训 通知